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徐宁、通讯员张镝、肖咏、容聪)“今后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开门做生意了!”昨日,武汉市青山区的刘贤德在当地工商部门领取了该市首份开水房营业执照,执照经营范围一栏写着“开水供应”。
上月初,青山武东工商所接举报称,铸锻社区内有一开水房无照经营。当事人刘贤德接受调查时承认,他于4月初开始,以每瓶1角至2角钱销售开水,未办理营业执照。当执法
人员欲将其取缔时,却遭当地群众反对。一位张姓老太太说,开水房附近居民多是下岗职工和低收入人群,“便民开水房”价格比较便宜,而且很方便。她建议,工商部门能否不取缔而及时发照进行规范。
开水房能否办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犯了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附则,“食品”定义为“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开水显然符合此定义,但经营食品必须事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申办营业执照,而目前国家食品卫生许可事项中并不包括经营开水。
工商部门随即将相关情况致函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回复,使用锅炉烧成开水出售给市民的经营行为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无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据此,工商部门核发该市首份开水房营业执照。
据了解,目前,该市约有2000家类似的开水房在居民区、工地对外营业。工商部门表示,在确定其合法主体资格的同时,将会同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其开水质量进行动态监管,确保购水市民饮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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