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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吃透新规方可安心行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1:5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车辆投保过期不买交强险罚款2倍,未放置标志的处200元以下罚金

  车主吃透新规方可安心行车

  保费优惠总额不得低于7折的车险“限折令”7月1日起与“交强险”同步推出

  近日,本报针对7月1日将推出的新险种——“交强险”进行过多次报道。昨日,本报相关报道再次成为读者关注焦点,不少有车一族纷纷致电编辑部,询问“交强险”购买细节及其他相关问题。今日,本报再刊出相关报道,以飨读者。——编者

  本报记者吴凡

  三种“自然过渡”方式

  对于不久前已经参加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主,该如何应对“交强险”呢?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不同保险情况有不同“过渡”方式。

  一是今年6月底前已续保商业三者险。对于在交强险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员应随车携带保险单备查,至原商业三者险保险期满时,就应当及时投保交强险。例如,你的车在今年6月已续保商业三者险,则可到明年6月该保险到期后,再加投“交强险”,这种情况属于“自然过渡”。

  二是今年7月1日后商业三者险才到期。对于这种情况,操作起来比较简单,就在今年商业三者险到期续保时,投保“交强险”,而商业三者险可自由选择是否投保,例如,你的车是在今年7月到期的,你在今年续保时就一定要投保“交强险”。

  三是还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的辆,从7月1日起三个月内,必须投保“交强险”。而且,投保人只能投保一份交强险,不能重复投保交强险。

  车主要尽快“吃透”新规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保监会已经公布了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全国22家保险公司,而在深圳地区,可以办理交强险的有16家保险公司,他们是:人保、平安、太平洋、华安、民安、华泰、太平、天安、大地、永安、安邦、天平、中华联合、阳光、都邦、渤海等保险公司的深圳分公司或营销服务部。

  “交强险”实施在即,许多车主对如何投保,还不是十分清楚,为此,有关保险专家提示,车主应尽快“吃透”新规,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对于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应提供投保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指定驾驶人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包括现有商业保险期满后投保交强险的情形。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将随保单发放,如有挡风玻璃的机动车投保人应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而摩托车、拖拉机的驾驶人则要随身携带。

  同时,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如果车主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交强险,则将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还可扣留机动车,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发现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交管部门除了扣车外,还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限折令”将同期执行

  正当大家都将关注焦点放到“交强险”的实施方面,市场人士提醒车主,车险的“限折令”也会在7月1日起同期执行,车主应冷静面对两大“新政”带来的“新变化”。

  据了解,为了遏制车险折扣过低导致恶性竞争的局面,中国保监会在今年3月初向各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通过无赔偿优待、随人因素、随车因素等方式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4月份,保监会又把车险新费率的实施日期由6月1日顺延至7月1日,目的就是为了配合“交强险”的顺利实施。

  业内人士表示,到7月份车险市场“乱打折”问题可望得到较根本的解决,车险竞争也将回归正常轨道,但是相对目前车险保费而言,届时车险费用还会出现调整,但预计涨幅不会很大。

  因此,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在投保时,不应只盯住价格,还要充分考虑不同公司保单提供的保障范围、免赔条款,以及公司的服务、理赔速度、营业网点、员工素质等各方面因素。虽然,在表面上看,投保人享受不到以往那么多的折扣了,但投保人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受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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