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式储蓄国债首次发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1:22 温州都市报 | |||||||||
综合新华社消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20日表示,将首次在全国发行针对个人投资者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这种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 有关负责人表示,储蓄国债(电子式)是由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与中国原有的凭证式国债一样都是储
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可流通、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和付息方式较为多样等特点。 那么,储蓄国债(电子式)与相同期限储蓄存款在收益上有什么差异?按规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银行3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3.24%,缴税后的实际收益为2.59%。 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3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20%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777.6元;如果购买票面利率为3.14%(低于储蓄存款名义利率0.1%)的3年期的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储蓄国债(电子式),每年可获得利息314元,三年总和为942元,高于存款利息164.4元。如果计算国债利息重复投资收益,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累计收益还会更高。 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经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从6月20日起,投资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上述七家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