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自住房”难界定 监管系统待对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9:02 中国经济时报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之房贷篇■本报记者谢丽佳

  “现在还很难界定住房是否用来自住。”几家银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十五条”中,对“自住房”的界定是决定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的关键点。

  目前,银行只能依赖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房地产相关政府部门获取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以及贷款购房者自己填报的资料来界定是否“自住”。但个人征信系统由于尚处于起步运营阶段,个人信息不甚完备,而靠个人填报掌握信息基本上毫无约束。因此,界定住房是否为自住的操作难度较大。

  “个人征信制度是对个人信用历史、信用状况、信用程度等进行确认的一整套制度。”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研究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个人征信系统所涵盖的个人信息大致包括四类:

  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

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四是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信用报告。

  按照央行的构想,随着个人信息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还将采集个人的结算账户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以全面反映个人的信用状况。

  但全国范围的个人征信系统在今年初才开始正式运行。全面的个人信息、统一的征信标准、市场化的征信机构以及符合我国国情的征信法律体系等很多方面有待健全,系统目前所具备的约束力有限。

  “我们现在都是根据房贷人购买住房的套数来确定房贷首付的成数。”几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均向记者透露,银行对购买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房贷人,不论购房面积的大小,一律执行首付三成的办法,应该说比“国十五条”中的规定更为严格。

  “至于如何界定房贷人购买了几套住房,则主要是从个人征信系统中查询其信贷记录,如果发现其有过房贷记录,则可判定其购买的并非一套住房。”中国光大银行风险管理部处长姜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购房者曾一次性现金购房,没有办理过房贷,则无法从个人征信系统的个人信息当中得知其住房的套数。

  “如果购房者以前是自己全额付款买房,现在办理贷款买房,即使是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下,为其办理首付两成的房贷,有何不可呢?”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殷剑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十五条”当中关于房贷政策的制定,主要是出于对房贷金融安全的考虑。对于银行来说,之所以对购买第二套或二套以上住房的购房者提高房贷首付比例,是担心购房者信贷金额过多、还款负担过重为银行带来金融风险。

  但是,如果购房者即便拥有其他住房,但只是申请一套90平米以下住房的房贷,相对来说,和第一次买房、且住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房贷人,为银行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是一样的。

  既然银行注重以住房套数为判断标准给予房贷人房贷首付成数,那么关于“是否自住”,银行是否不再关心?

  姜明表示,尽管“是否自住”依靠现有的信息来确定难度较大,但银行还是会结合实地调查、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调查等多种方式,力争详细掌握房贷人住房的真实情况。

  而几位银行工作人员都向记者表示,金融信息系统与房地产相关政府部门关于房屋、购房者等关联信息系统的对接,不仅有助于银行对于“是否自住”等多项“标准”的审查,而且也能够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

  对此,殷剑峰告诉记者,人民银行现在正在协调各政府部门进行信息对接,未来在监管方面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也要警惕有些银行特别是一些基层银行,为了提升房贷业务或者照顾关系等原因,故意放宽信贷审查,违规操作。”那位不愿具名的银行研究人员表示,目前,住房按揭仍然是各

商业银行竞争最激烈的优质业务之一,竞争可能带来的房贷门槛降低,这个问题不容忽视。银行内部的监管同样不能放松。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