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就罢免陈水扁案,台“立法院”举行公听会(即听证会,笔者注)。这天的主题锁定在陈水扁当局发包的各项工程。虽说是公听会,但所有相关涉案人员、行政官员、司法官员以及承办工程的公司代表,全部缺席,连泛绿党团也不参与。惟一的听众群体是尽职尽责的记者们。
台湾媒体戏称,这场公听会,变成了国亲联合记者会。
这种独角戏场面,出现在“立法院”,一个议会场所,一个本来应该你方唱罢我登台、就同一个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的地方,可见为了罢免案,双方势同水火,几乎就要不共戴天了。
蓝营罢免陈水扁,一口气列出了十大理由:(1)选举有术,治“国”无方;(2)掏空“国”库,贱卖“国”产;(3)弊案重重,官商勾结;(4)败坏选风,挑拨族群对立;(5)施政风格权谋诡诈,败坏政风;(6)黑手掩饰弊案,干涉司法;(7)迫害言论自由,打压媒体;(8)玩弄统独,鼓吹对立;(9)破坏行政中立,马屁文化当道;(10)毁“宪”乱政、滥权独裁。
说实话,以上10条理由,虽读起来琅琅上口,但其中一部分明显有拼凑之嫌。蓝营的秀才们,文攻的功夫欠佳。
不但文攻的功夫欠佳,蓝营的10大理由中间,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漏洞。
日前,台“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表示,调查部门侦查至今,并无确切证据可以证实陈水扁与其妻吴淑珍涉案,在野党用贪渎作为罢免的理由,自然站不住脚,然后又转向“无能政府”这样空洞虚无的政治理由,实不足取。
陈唐山的说法点出了问题的要害。自从陈水扁的亲信和家人涉案,蓝营一直期望的结果,就是这些弊案能够直接牵扯到陈水扁身上去,哪怕是一点点也好。但是,迄今为止,虽然所有的迹象都指向了陈水扁,却没有任何一件证据证明陈水扁涉案。
无奈之下的马英九只好把罢免的理由说成不适任,蓝营的所谓10条理由,说白了也就是内容相同的4个字:治“国”无方。
用这个理由罢免陈水扁,无异于对天鸣枪。
对于一个危急时刻敢于以身试枪的人,对天鸣枪管用吗?
罢免陈水扁结束之后(笔者判断蓝营必输无疑),蓝营是按既定方针继续枪挑苏贞昌,还是另做打算。这道选择题,已经摆在了马英九的面前。
毕竟,蓝营的目标是2008。枪声大作的时候,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21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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