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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有线电视宾馆跟住宅一个待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8:57 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郎悦)昨天,沈阳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取消和下调了沈阳市针对饭店、宾馆等经营性单位的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取消了饭店、宾馆等经营性单位的三项收费:1.单位初装费1000元;2.增机费每增加一个接口500元;3.闭路电视系统并网费每台100元。从今年6月1日起,经营性单位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增机费,将按现行居民用户安装标准执行。

  同时下调了饭店、宾馆等经营性单位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从每月45元下调到每月15元。该收费标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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