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标准制修订须快马加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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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8: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 我国安全标准制修订须快马加鞭 在日前为四川省相关部门举行的安全生产形势报告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谈到我国安全技术标准严重滞后的问题时指出,我国安全技术标准有的是空白
李毅中举例说,2003年在重庆开县发生12·23特大井喷事故,井喷发生时,十几个小时没有点火,形成了高硫化氢天然气的大量放空,造成243人由于硫化氢中毒死亡。我国安全标准规程认为点火易引起空间爆炸,造成更大的伤亡。但按照国外的技术标准,15分钟内就应该点火。两种技术标准经专家论证,认为点火让硫化氢燃烧,死亡人数将大大降低,专家计算死亡人数不超过15人。这意味着,一个新标准可以保全228人的生命。“很明显,关于井喷方面的这个标准规程需要修改了。” 李毅中说,目前不少事故的出现同安全技术标准规程不完善有关。他以2005年11月13日发生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为例进行了分析。按照我国现有的规程,石化行业的地面水平常没有毒,称为“清净下水”,可以排入江河。但发生事故时的地面水,能不能向江河排放,现有的17个安全技术规程都没有明确要求。李毅中指出,吉化发生事故后的地面水,混入了有毒物质硝基苯,显然不是净水,不能排入松花江,但我国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标准。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环保总局随即联合发了紧急通知,责令所有的化工企业,“清净下水”在事故状态下不得排放。 今年5月29日,中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苯胺装置废酸单元发生火灾事故。根据通知要求,企业虽然距黄河很近,但没有将消防用水排入黄河,而是将约80吨消防废水全部排进了事故缓冲池。李毅中说:“几乎是同样的装置,同样的事故,但因为有了紧急通知的提醒,我们避免了类似松花江污染事故的发生。” 据介绍,标准体系建设,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一些发达国家如德国每年大约制定1500个标准。我国在这方面比较落后,有些行业没有完整的安全标准,有些行业安全标准10多年没有完善补充。“我们的安全标准已大大滞后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我们必须加快修订制定。” 作者:张虹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