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新规7月1日起施行 大批老外可变身专业个体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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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4:14 都市快报 | |||||||||
德国人托马森是一位服装批发商,每年都需要在本土和杭州加工厂之间来回奔忙,最近他却忙着在杭州开设公司。原因是中国在鼓励外商投资方面又出新举措。从7月1日起,《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将正式实施。 根据《补充规定》,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权限被进一步扩大,投资性公司将允许承接境外公司的外包业务,出口产品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这些内容在过去的相关法规
按照服装贸易流程,从加工厂、外贸公司、进口批发商至零售商,中间要经过4个以上的步骤。欧盟和美国都有大量的服装批发商,每年要从服装公司接到订单,然后联系加工厂生产。 这些批发商就像国内个体户一样,从某地批发定做服装,依靠转卖来赚取差价。而新出台的《补充规定》将影响到批发商的操作流程。他们将允许以投资商的名义进入国内,然后直接接单加工服装。 托马森就打算开设一家投资公司,专门引进国外服装品牌和机器设备,同时利用熟悉的渠道把大量服装订单拿到杭州加工。而在以往限于政策和渠道等原因,他需要通过本地外贸公司来找下家。 从新颁布的《补充规定》看,这些老外开设的公司可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这就意味着他们和国内同行站在同一起跑线。 类似的外国“个体户”将越来越多,他们将挤占外贸中介更多的空间。杭州市外商投资协会人士表示,这一系列条款对进出口行为的规定更为宽松。今后国内厂商在谈生意的时候,碰到老外业务员来抢单,就丝毫不为怪了。 (记者董捷 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