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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论斤称折射的现实无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3:27 经济参考报

  单从重量上来看,小陈这个月工资实在不少——足有10公斤。但看着沉重的工资,小陈的心也沉了,因为10公斤工资都是硬币。对此,小陈的工作单位——沈阳客运集团黄河分公司也有苦衷:由于银行收取零钞点钞费,他们只能把硬币发给员工,实在是不得已。

  公交公司为零钱多发愁,不得不给职工发工资时“论斤称”,而同样在城市经营的商贩,却往往为没有零钱为难。就在去年,由于深圳多家银行对零钞清点开收手续费,换零
钱要收费,存零钱更要收费,于是在广州,一些职业换钞人从银行倒出零钞,以较高的手续费再转给市内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形成了零钞兑换“一条龙服务”。

  按照经济学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市场需要,只要双方达成一定的报酬协议,这个服务交易就可以进行。如果是这样,公交公司和商贩的零钱尴尬就不应当存在:公交公司把零钱换给商贩,不但省下了到银行兑换的“点钞费”,还能有换钞的“手续费”入账。但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旦在零钱兑换中形成事实上的不等价兑换,有关部门有权对兑钞人的非法收入进行没收。而要公交公司专门无偿为商贩换零钱,人工费谁出?管理费谁承担?

  如此看来,“零钞兑换”之所以频遇尴尬,关键在于国内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而这个令国人头疼的问题,其实在国际上根本就不成之为问题。因为,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专业清点公司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形式。譬如

澳大利亚、新西兰,通常的操作模式为押运公司除承担武装押运工作外,还负责银行现金的清点核数和柜员机的加、补款工作,是一种正规的产业。

  作为管理部门,面对市场上巨大的兑零需求视而不见,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称职。因此,与其一味禁止,倒不如尽早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其规范化、合法化。

  程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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