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金融生态 直面金融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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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 06:36 经济参考报 |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推出《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上海博得全国50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综合指数排名榜的头彩,引起人们的关注。 所谓金融生态就是指金融发展成长中所需要依赖的外部环境。 目前,在一些地方,银行为维护金融债权,常与欠贷企业和一些恶意赖账人打官司
根据央行以前的抽样调查统计,在我国银行巨额不良资产的形成中,由于地方干预,包括司法、执法方面对债权人保护不力的约占10%,此外,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等因素都交叉存在于各个案例之中。 根据一项司法维护金融权益的专项调查,当前司法环境呈现出“四高四低”态势,司法环境形势严峻,金融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是受理率、审结率高,执结率及执行收回率低。据调查,某市金融机构三年共向各级法院提起金融债权诉讼2292件,涉及债权金额249127.12万元,法院审结案件1777件,其中,执行终结案件811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36%;执行收回金额85505.65万元,只占受理金额的34.34%。二是诉讼、执行等相关费用高,执行后实际得到补偿额低。一方面,由于地方财力普遍紧张,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求起诉方(金融机构)垫付数额不少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相关费用,还要按收回贷款本息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活动费”以及5%的接待费、车辆燃油费等费用,增加了银行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另一方面,受执行力度、借款户还款实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诉讼结果难免出人意料,有的执行回来的资产或现金还不够抵补法院的诉讼费用,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局面。三是破产企业涉及金融债权额高,实际保全金融债权额低。按照目前企业破产的财产清偿顺序,在优先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保险金、税金后,银行作为一般债权人往往受偿额较低。而且,一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从社会稳定等方面考虑,授意或默许企业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借改制之机“金蝉脱壳”,以破产之名“甩掉包袱”,逃废银行债务,致使银行债务悬空。四是司法部门受理阶段积极性高,进入执行阶段积极性低。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法院依法独立执法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涉和影响,特别是当涉及当地重大经济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加以干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正,执行难度加大,执结受阻,维护金融债权的状况不尽如人意。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原本清晰的法律程序变得复杂化,严重影响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因此,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要直面金融维权。 首先,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以获得银行业有效支持,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 其次,司法部门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第三, 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确保金融资产安全。 第四, 银政企司联动,共建良好执法环境。企业要加快体制创新,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结构,完善运作机制,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竞争的法人实体,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社会广泛开展的“企业资信评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审及“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等守信评选活动,真正成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 山东省济宁市工商银行:李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