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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出概不退换?旅游费不退? 7类霸王条款将被清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 06:17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岩、通讯员李保华、陈勇)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省企业信用促进会14日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及点评活动,尤其对七类“霸王条款”进行重点“清扫”。

  这七类“霸王条款”是2005年来省内建筑施工、房屋买卖、通信、服务、旅游等行业经营者提供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一、合同条款规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合同最终解释权
归合同提供者所有;二、交费停车场规定:停车场发生火灾等情况,损失由车主承担;三、销售单位规定:种子售出后概不退种、换种;四、药店告示:药品售出,概不退换;五、珠宝、金银、玉器店告示:商品售出不退换、不维修;六、旅游合同规定: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不能随团出游,旅游费一律不退;七、合同中,有关强制消费者消费或剥夺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其他规定。

  省工商局表示,今后将按照《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对所有格式条款实施备案存查,并成立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对格式条款进行评审;对不平等格式条款(即

霸王条款)限期修改。

  消费者可拨打电话“12315”或登录湖北315网站举报、点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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