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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提三点建议依法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13: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 (记者 徐足之) 面对欧盟长期未减的对华反倾销调查势头,北京律师建议应“善于适时依法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应当认识到自身所起的作用,发展地看待欧盟反倾销法。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任朴今天在北京家具行业品牌论坛上表示,欧盟对华反倾销的主要问题是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由此引发了其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的对中
国企业的极不公正待遇。截至二00五年底,中国仍然是被WTO成员国提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二00六年初至今,欧盟已经对中国冻草莓、彩电阴极显像管、季戊四醇、自行车鞍座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有关对家具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据说也在酝酿之中。

  据此,张任朴律师提出三条应对建议:

  第一,关注反倾销,注重企业自我完善。中国企业应开始走

自主品牌的道路,健全中国产品的价格体系构成。此外,应对反倾销,企业应当注重加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所有有关生产、销售、管理的重要资料要有专人妥善管理,会计账目要符合会计法规和行规,尽量做到合理、合法、完整;这些措施必将对减少反倾销诉讼和降低
反倾销税
率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善于利用欧盟反倾销法,聘用专业人员应对反倾销。中国企业应当主动关注有关反倾销的动向,与反倾销专业人士保持密切联系,一旦被诉,要聘用专业律师,积极应诉。中国企业除了积极参与新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外,还可以运用欧盟法律所赋予的各种复审权利,争取通过复审程序降低和提前解除反倾销税。中国企业还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直接就有关反倾销调查的问题起诉到欧盟初级法院。

  第三,了解WTO《反倾销协议》,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欧盟对华反倾销存在的不公正、不合“法”问题。作为WTO的成员国,中国应当善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反倾销协议》解决与欧盟及以其他成员国之间的反倾销贸易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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