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商务部公告对进口磺胺甲噁唑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13:5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6日电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6年6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是我国首例针对医药产品开启的反倾销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磺胺甲噁唑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350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本

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7年6月16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12月16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