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抵押三十年内循环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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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10:4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建行温州分行昨天透露,该行新推出了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业务,客户以自有住房向建行做最高额抵押,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贷款。据悉,贷款额度最高可达住房评估价的70%,贷款有效期最长30年。 据建行温州分行有关人士介绍,最高额抵押贷款与一般的房屋抵押贷款不同,这种贷款客户只需办一次抵押、核贷手续,便可最长获得30年的贷款授信。在授信期内,贷款想
如客户购买了价值100万元的房产,最高可贷70万元,假设该客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只贷款了20万元,剩下的50万元贷款额度,在贷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另外,客户虽用足贷款额度,但已还部分贷款,客户就能将已还部分再次使用。原在其他银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也可办理跨行非交易类转按揭。在贷款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客户可以购房、购车、装修、购买家电家具、旅游、上学等,但不得将贷款用于炒股、做期货。 业内人士称,目前温州的银行业通常是将个人消费类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分开,前者的贷款期限通常在5年以内,而且贷款利率要比住房按揭贷款高出10%左右。而建行的新业务对经营者来说将是一个利好消息,他们可以更从容地使用资金和分期还款,不用为短时间内一次性支付巨额贷款而担忧。周俊朗吴一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