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伟伟) 昨日是长春市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的首日,当天共有420多个个体出租车车主和18家出租车经营企业前往行管部门领取补贴款,发放总金额达95万元。发“油补”本是件好事儿,却传来不和谐声音:有的出租车司机认为,燃油补贴不应补给出租车车主,而是应该直接补给参与运营的出租车司机。
“油补” 首日发放95万元
昨日是长春市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的首日,从8时40分起,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财务科便开始向出租车车主发放补贴款,至15时30分发放结束。据财务科的工作人员房先生介绍,当天一楼大厅共接待了420多位个体出租车车主,共领走了8万多元油补款。而在五楼财务科,有18家出租车经营企业领走了87万多元的油补款,经统计,当天共发放油补款达95万多元。这次油补从2006年3月16日补到5月30日,共两个半月,每台出租车可得到187.5元燃油补贴。
争议 “油补”给谁意见不一
“要油补,就应该直接补给我们这些出租车司机。”长春出租车司机刘先生说,此次国家发放燃油补贴,受益者其实是那些车主,车主每月可以拿到75元的油补,而像他们这些给车主“卖手腕儿”的司机却一分钱也拿不到,每天白班100元,夜班50元的任务款照交不误,而他们给车加油,也要承担油价上涨的压力,“谁开车油补就该补给谁”,或者是车主把任务款降一降才更为合理。
长春市出租车车主秦先生认为,因为这些司机虽然受雇于车主,但每天除了上交给车主固定的任务款,剩余收入全部都是自己的所得,而车主却要每月向政府缴纳税费,还要负责车辆的保险、保养和维护,甚至要承担司机肇事逃逸连带的责任和风险。
管理部门 不干涉双方协调
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的张立光书记表示,这个问题政府行管部门也曾经有过考虑,但最终还是认为车主投入大,经营出租车承担的风险也大,直接补贴给车主更为合理。至于车主与受雇司机之间如何就燃油上涨的问题进行补偿,则完全在于双方的进一步协商。对此,行管部门不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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