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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米粉”质量保障将有法可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7: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提起广西名小吃“米粉”,许多人都很熟悉。但对于酷爱吃米粉的人来说,“陈化粮米粉”、“厕所豆腐”、“吊白块腐竹”等事件在媒体上的频频曝光,让人们吃得提心吊胆。广西地方标准《米粉质量安全要求》、《豆腐类、腐竹质量安全要求》近日出台,将从今年9月1日起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实施,米粉质量将得到保障。

  据广西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广西米粉、豆腐类和腐竹食品的生产企业有几百家,企业之间质量水平差异较大,总体水平不高,不少米粉、腐竹加工企业、小作坊加工点生产条件简陋,产品没有包装,在运输及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污染,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进行恶性竞争,采用国家禁止的原材料进行生产销售,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健康。

  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米粉等食品,指导帮扶地方传统产业健康发展,广西质监部门日前制定了《米粉质量安全要求》和《豆腐类、腐竹质量安全要求》,并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在广西发布实施。

  这两个标准规定了米粉、豆腐类、腐竹的质量安全要求,不仅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还对生产米粉、豆腐类、腐竹食品所用的原辅料,生产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标准规定,米粉、豆腐类、腐竹产品在生产中不得使用如

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硼砂、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漂白剂等添加剂,米粉产品必须包装后方可出厂销售,米粉的包装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保证产品在出厂后的卫生安全,防止二次污染,这彻底改变了鲜粉裸卖的历史。标准还从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等6个方面规定了米粉、豆腐类、腐竹食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从生产环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作者:中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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