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房产赠与契税全市将恢复至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4:05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聂玉虎)二手房交易中以“明赠暗出售”的方式逃避营业税的路子将被堵死。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农税处获悉,我市房产赠与契税将全面恢复到3%%。

  据了解,房产新政规定转卖没满5年的二手房要征收5.5%%的营业税,为了避税,部分市民采用赠与的方式交易以逃避营业税。

  为此,本周起,渝中区、江北区、北部新区都将房产赠与行为的契税征收标准从1.5%%提高到3%%,而南岸、沙区等区仍然执行1.5%%的标准。对此,市财政局农税处宾处长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明日将开会研究此事,本周出台相关的细则,各区统一执行3%%征收标准。”

  宾称,在

房产新政策实施前,通过赠与买卖
二手房
的行为很少见,因此各区都没有强调。目前针对房产交易中通过赠与逃避营业税的行为,主城部分地区对房产赠与
契税
标准提高到3%%,并不是新政策。

  据不少房产中介透露,在房产赠与契税只按1.5%%征收的时候,约有40%%的卖房者通过赠与避税。

  琴琴中介高新区刘经理介绍,赠与契税标准提高后,表面上看,与缴纳5.5%%营业税相比还有2.5%%的优势,但实际上能够节约的成本没有这么多。因为赠与双方须承担20元/平方米的公证费,同时,买方还办不了按揭,只能一次性付款;同时,由于程序复杂,手续较慢,主城各大中介昨日纷纷表示,今后不再受理二手房客户的赠与业务了。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