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行业节税50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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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4:1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轮胎、摩托车消费税下调 本报讯(记者 林润) 我国在4月份调整了消费税政策,而上个月是调整后的首个征收期。市国税局传出消息说,受此次调整影响,我市摩托车和汽车轮胎两个行业一共节税500多万元,获益颇多。
今年4月1日起,国家对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这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政策最大的一次调整。调整面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护肤护发品等五个行业。 市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5月份我市共实现国内消费税收入2.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5%,增收6505万元。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说,卷烟行业是我市消费税的主力军,而恰好上个月我市卷烟行业生产结构调整,一些卷烟产品产量大幅提高,所以消费税也跟着水涨船高。 令人关注的是,在此次消费税调整后,汽车轮胎中的斜交轮胎以及排量在250毫升以下(含250毫升)的摩托车,消费税率均从10%下调到3%。所以,这两个行业在调整后的第一个月就节税500万元,比政策执行之前减少四成多。这两个行业成了消费税调整的“赢家”。(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