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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始实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7:5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西安电 陕西省环保局日前出台了渭河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凡是向渭河流域排污的单位,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以严格控制渭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渭河水质。

  按照规定,凡向渭河流域水体直接或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在领取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

  领取许可证必须符合三种条件:一是生产装置和工艺及污染治理设施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是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达到国家要求,并做到达标排放;三是根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污水流量装置或者有安装计划。


 记者: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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