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交易将实行新税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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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3:10 海峡都市报 | |||||||||
N中新 本报讯 据上海钻石交易所负责人前日透露,为了规范中国钻石市场、平衡同类商品税收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调整中国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新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
据悉,新的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中国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中国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而目前通过上海钻交所海关报关后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的各类钻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也就是说,执行新的政策后,毛坯钻石、成品钻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将分别降为零和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