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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券商挪用保证金申购新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3:09 海峡都市报

  N全景

  本报讯新IPO管理办法出台融资“闸门”正式开启后,目前已有数家公司的首发申请获得了通过。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针对新股发行资金申购和承销业务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要求各证券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

  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要切实做好新股申购的资金安排,确保所有客户均能全额申购新股,确保新股申购资金按时足额划付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通知特别强调,证券公司自营申购新股的,必须使用已经报备的证券自营账户,严禁使用客户或他人的账户进行申购;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进行申购。各证券公司应加强对下属营业网点代理新股申购业务的管理,防止出现上述违规行为。证券公司还不得自营申购本公司所承销的股票,也不得变相以他人名义申购本公司所承销的股票。

  此外,

证券公司未清理的违规资产管理业务也不得参与新股发行资金申购,合规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集合
理财
计划可以参与新股发行资金申购。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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