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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收“红包”吊销执业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据《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卫生厅在今年全省卫生系统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之际,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在24小时内不上交的,即使金额只有几百元,都可能面临行政撤职等处分的严厉处罚,医护人员还可能吊销执业资格。

  根据该办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不满1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
或者记过处分;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行政降级或者撤职处分;5000元以上的,给予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多次收受“红包”、回扣,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论处。

  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临时聘用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除责令其如数退还非法所得外,一律辞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余卫强)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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