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首获美法院马克曼命令
本报记者刘刚
历经两年多的艰苦付出和漫长等待,浙江通领科技集团(原浙江东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领科技)终于看到了与美国GFCI巨头莱伏顿公司专利诉讼的胜利曙光。
近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下达了对案件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马克曼命令,长达33页的马克曼命令和意见书涉及原告莱伏顿第6246558号专利(以下简称“558”专利)权利要求的方方面面。法官采纳了通领科技等被告对“558”专利相关权利要求的解释,即通领科技的产品不在莱伏顿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内,十分明确显示了通领科技的产品不侵权。
赴美主动介入诉讼
据悉,这是中国企业首次拿到美国法院的马克曼命令,而且是首次胜诉的马克曼命令。此举使通领科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标志着通领科技与莱伏顿的专利纠纷进入到战略转变的新阶段。6月10日,通领科技集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向媒体通报了这一鼓舞人心的消息。
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纠纷始于两年前。2004年4月以来,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权为由,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方法院起诉4家通领科技的重要客户。为维护美国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中国企业的诚信形象,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专程赴美国商讨主动介入诉讼。为了减少诉讼费用,集中诉讼,有利于推动案件进程,通领科技请求把全部案件移送到位于新墨西哥州的美国联邦地方分区法院并取得成功。2005年3月28日,该院布朗宁法官主持召开了马克曼听证会。“马克曼命令对整个案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博士介绍,马克曼命令是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美国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的司法裁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确定权利要求的含义几乎就决定整个案件的命运。在马克曼程序中败诉的当事人不能独立于侵权裁决而对这个司法命令提起上诉,而胜诉的一方往往会向法官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使案件在不需开庭审理侵权问题的情况下就出现司法结论。
陈伍胜对获得马克曼命令深感自豪:“我们已通知美国律师在近期内向法院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相信法院会尽快作出有利于我方的公正判决。”
诉讼首胜鼓舞国内企业
据了解,GFCI产品是美国政府为保护居民人身安全而强制推行的安全装置,在美国形成每年30亿美元的巨大市场。作为一家具有高新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外向型企业,通领科技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打造以GFCI为主的6个系列产品,形成一条融研发、制造、贸易为一体的新兴产业链。通领科技的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通过了美国UL认证和加拿大CUL认证,并获得3项美国发明专利和1项外观设计专利,以及7项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由于高科技含量远远领先于同行,通领科技的产品一直深受国外消费者青睐,并引起美国巨头莱伏顿公司的不安。
陈伍胜呼吁,中国企业要充分地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贸中的重要地位,为营造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的氛围,共同为推进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业内专家认为,通领科技大力部署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积极开拓美国市场,顽强抵制恶意诉讼并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是中国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典型案例,极大地鼓舞了国内企业迎接国际挑战的信心与斗志。
上图: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在通报会上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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