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上证所首届上市委组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0: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汪江涛)为规范证券上市、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于昨日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据悉,上证所已组建新《证券法》实施后的第一届上市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来自财政部、司法部、证监会、沪深交易所以及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和大专院校的专业人士共36人组成。

  根据《规定》,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证券的首次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事项,以及被暂停上市证券的恢复上市事项的审核工作,由上证所专门设立的上市委员会完成。上证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审核决定。每次审核时,上证所在上市委员会委员中选定7名委员参加审核,实际参加审核的委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有一名法律和会计专业人士。

  《规定》还明确了有关的审核程序,并规定上市委员会对审核事项只进行一次审核,如发现存在尚待核实的重大事项或其他严重影响委员正确判断情形,经参加审核的过半数委员同意,可对该审核事项暂缓表决一次。审核事项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参加审核的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审核决议须由参加审核的2/3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