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7月1日起钻石交易政策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0:12 新京报

  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报讯(记者陈光)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新的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目前,通过上海钻交所海关报关后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钻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此外,新的政策还规定:“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上海钻石交易所时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上海钻石交易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上海

钻石办负责人表示,上海钻交所的所内钻石交易属于保税交易,不征收
增值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