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供应商投诉监督制7厅局确定治理商业贿赂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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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10:04 云南日报 | |||||||||
记者昨日从云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6月初,省财政厅等7个厅局已先期制订出了本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工作重点,其中省财政厅制订出创新举措——建立供应商投诉制度,发挥供应商的监督作用。 银监局从内部控制资本管理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对易发多发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业务环节进行分析,明确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其治理重点为:自查自纠重点在授权(授信)管理、产品开发和营销、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信用卡管理、票据承兑贴现、中间业务、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结算、IT及不良资产处置等容易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环节;重点排查在授权(授信)管理、基建工程、营业网点装修、大宗物品采购、信用卡制作、广告制作、不良资产处置等容易产生商业贿赂案件的环节;从内部控制管理、资本约束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商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证监局抓好日常监管稽查 云南证监局要求本部门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抓好3个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与证券期货工作相结合,抓好日常监管、案件稽查、风险处置和证券公司风险防范等监管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与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稳定相结合,注意把握政策,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严格区分不正当交易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经营,维护和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专项治理工作与证券期货市场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相结合,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财政厅发挥供应商监督作用 省财政厅结合我省财政系统实际,提出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现对商业贿赂的综合治理。要求全省财政系统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和强化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管理,确保各级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各项规定的批复的预算执行;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管理办法,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受理制度,完善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大力推进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供应商投诉制度,发挥供应商的监督作用;逐步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减少人为干预;完善资格管理制度,构建政府采购的信用体系。 省工商局严格实行责任制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工商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到“三个到位”、“四个亲自”。即要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从省局到各州市局的一把手要亲自负责、亲自过问、亲自筹划、亲自抓典型案件。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实行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合力。 国土资源厅明确5个治理重点 省国土资源厅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5个重点:重点治理土地作用权有偿转让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治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及出让过程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治理土地、矿业评估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重点治理土地整理、地籍更新调查、地质调查、地质灾害治理、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在发包过程中存在的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重点治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物资采购、车辆保险、招投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他人给予的财物,私设小金库、私分财物的行为。 审计厅从审计中发现线索 省审计厅要求把查处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各项审计任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司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的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促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发挥审计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 交通厅明确7个治理重点 省交通厅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进一步抓好交通行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了行政审批人委托、公路水路建设、基建与更新改造项目、公路管护、经营权转让、物资设备采购处置和中介服务等7个方面的治理重点。 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