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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难渐成市民投诉热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6:3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一些保险合同暗藏各式各样陷阱部分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保险理赔难渐成市民投诉热点市消委会提示购买保险要擦亮双眼多作比较做到明白消费

  【本报讯】(通讯员熊汉东记者饶洁实习生唐穗英)各式各样暗藏陷阱的保险格式
合同以及理赔难,日渐成为市民投诉的热点。

  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获悉,近年来我市有关保险方面的投诉呈递增趋势:2003年仅12宗,2004年37宗,到2005年达到47宗,今年以来仅书面有关保险方面的投诉就超过了30宗。

  据了解,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保险从业人员不讲职业道德,不将险种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甚至有意误导消费者,导致保单处于失效。二是理赔困难。对消费者正当理赔效率低,有的甚至找出各种理由拒赔。三是消费者普遍对保险的理赔及免赔条款买保险前知道甚少。一旦遇险后发现很多情况不在理赔范围,不符合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四是消费者对保险知识、意识有待提高,有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根据市消委会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陈生于2005年12月4日18时20分,驾车从市区往南头方向行驶,行至北环路新洲立交段时,前面五辆车连环相撞,他刹车不及,撞向前面一部别克车。事发后陈生向保险单位某保险公司报了案,后交警作了现场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2006年1月,被撞的别克车主将修理单据交给陈生,要求交付2600元修理费。当时陈生向保险公司报告,该公司要陈生将此费用先交车主,再持单到保险公司报销。陈生将钱付给别克车车主后,持单到该保险公司报销。时过几个月,该公司以事故赔偿案已处理为由,拒不付陈生款项。

  对此,市消委会提示:1、在决定购买某项险种前,先搜集一些有关资料,从中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2、要充分考虑该险种的理赔和免赔范围。从以往的投诉情况来看这是消费者最容易忽视的地方,多宗投诉都是消费者事后才发现其事故属于免赔的条款。3、慎重对待保险员的推广,特别是打着什么新推出来的险种,不要盲目接受,最好在购买某险种前要先熟悉该险种理赔与免赔条款。

  消委会特别提醒已买了财产险、车险、人寿险等的消费者,重新查验或核对——你提供的资料是否与险单上的资料相符;所履行的手续是否符合有关保险条款的规定,如应该由本人签名的是否出现替签名等等。对于这种情况,市消委会曾经接到过联名投诉。

  市消委会表示,买保险是一项特殊性的服务消费,要保证整个过程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要求市民在保险消费时做一位成熟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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