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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电缆被挖断问题出在哪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9:44 北京日报

  如今,只要哪里一停电,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又是电缆被挖断了吧”?然后就会条件反射似的想到“肯定又是施工刨的”。因为频频发生的“施工——挖断电缆——停电——抢修”,不仅使社会财富遭受了巨大损失,也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诸多不便。

  对这一问题,市领导非常重视。西城区“2·15”停电事故发生后,市领导就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彻查原因,找出漏洞,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但事故还是接连不断地发生。北
京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从年初到5月底,本市共发生202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故,比去年同期的两倍还多。在损坏电力设备的同时还造成区域性电力供应中断,电力设施遭遇外力造成的事故呈上升趋势。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事故?谁应该对此承担责任?还有什么隐患和问题需要注意?带着诸多疑问,记者一一走访相关部门去寻找答案。

  管理部门施工方有“三大罪状”

  按下葫芦浮起瓢。挖断电缆的事故怎么就没完没了刹不住车了呢?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因素在作祟?

  施工方头一个就脱不了干系,北京电力公司认为施工单位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正因为施工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才造成电缆频频被挖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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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认真查阅管线资料

  “按照程序来说,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查阅管线资料,还必须召集煤、水、电、气、热等相关单位开协调会,明确管线施工位置、已知管线数量等信息,这叫心中有底。”北京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常平介绍,施工前期的这些准备工作虽然会花费一些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不过“磨刀不误砍柴工”,后续施工会因此而便利许多。但很多施工单位就是不做准备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副馆长、高级工程师张斌对此也表示认同。“首先一个问题是‘查没查’,然后是‘查询是否方便’。”她介绍,目前可通过多个渠道查询,但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经常省略这一环节。据了解,建筑单位有责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还可以从市城建档案馆获取资料信息;市测绘资料管理部门也拥有北京市的各种地下管线测绘资料;此外,施工单位还可直接到专业管线公司分别查阅。鉴于查阅渠道多样,而这些渠道间彼此并没有形成网络,究竟是否查阅无法及时知晓,同时对于“到底查没查”也没有必要的监督,这就留下了一个“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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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层层转包”

  以红庙“12·26”电力事故为例。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后调查,当时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北京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包单位为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公司,拆迁服务单位为北京城建君恒拆迁有限公司,分包光缆拆改单位为北京科林电视设备安装中心。“层层转包”使得管理出现混乱、责任不明确,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报告,延误抢修时间,造成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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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缺乏专业素质

  市安监局副局长刘春锋告诉记者,目前本市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人员近130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初到北京的农民工。他们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化训练,也没有从事建筑施工的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表现出缺乏基本技能、安全知识和保护意识、不规范施工,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建筑公司详查电缆有难度

  “板子可别全落到我们身上呀。”在谈到挖断电缆事故时,建筑业也在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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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资料不全

  何先生是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他说:“一个大问题是资料不全,北京城现在四处开工,工程量很大,很多重要的管线资料却不能及时更新,这最让人头疼。”

  今年一季度以来,本市各项建设任务陆续进入紧张的施工期,开复工达到6525.9万平方米。这里边就埋着事故的“伏笔”呢——因为此前很多地下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并没有及时把管线资料反馈并移交到城建档案馆,给后续施工带来了很大不便。

  按理说,建设单位首先要在市规划委办理规划证,然后在市建委办理施工证后方才可以施工,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齐全、准确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可是部分工程在验收环节会拖延一些时间,这就影响到及时移交资料,进而使资料得不到及时补充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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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查找不便利

  尽管档案馆汇集了一定数量的资料,但通常是按照不同的管线类型和所属单位加以划分,而未对各区域或路段埋设的线路做出分类与整合,这就给查找工作带来了麻烦。“去查档案的时候,我们要抱着好几个大盒子分头查,哪儿埋了

天然气管?哪儿埋了自来水管?哪儿是电缆?都要挨个儿找,资料不新,而且还没有电子版,都是大本本儿,特不方便。”采访中,一家施工单位向记者这样介绍。城建档案馆办公室主任蒋蓉则表示,关于管线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馆都是严格按照129号令,即《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开展的。对于施工方的要求,蒋主任认为,“虽然合理,但实现起来尚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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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探成本高少人用

  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除了查找存档的资料外,还要请专门的物探公司利用雷达探测仪进行现场勘探,探测范围包括施工的全部路段。“一个2.5公里的标段,就要花8万多块钱的探测费。”这对施工单位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由此算来,并不是所有的施工单位都会请物探公司勘探,而抱有“侥幸心理”的施工方则就此留下了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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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管线难查主人

  别以为花几万元钱就万事大吉了。南中轴大容量公交改造项目的贺工程师介绍,在进行物探的时候,还会发现好多“找不着主儿”的自建管线和电缆,这些管线并没有在档案馆备案,所以施工方还要与产权单位联系并加以确认,再通过现场走访、询问住户、看井、实地踏勘等环节依次排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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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规范施工成隐患

  物探后还要进行人工坑探,就是“人工找电缆”,为防止管线被挖断,必须一段一段进行。人工坑探的障碍在于一些直埋电缆、通讯缆的埋设具有随意性,有的甚至会出现自然拐弯的情况,与自来水、燃气等管线相比,这部分“最容易出娄子”。建筑施工方认为,专业管线施工的随意性也是事故的隐患。

  解决办法避免事故要动“全科手术”

  记者采访的各领域专家都认为,对于频频发生的挖断电缆事故,既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有动“全科手术”,才能去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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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处罚力度

  北京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常平认为,经济处罚力度不够也是造成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通常对挖断电缆而造成停电或其它电力事故的施工单位来说,惩罚往往是万余元的罚款,并不能引起足够重视。王常平进一步建议:“经济处罚要‘明码标价’,罚金电力公司不要,全部上交发改委,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的专项资金,以备不时之需。”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拿出比过去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不仅要罚款、受处分,施工单位还将被中止一次投标的机会,而且项目经理要被停一年资质。“不光是经济损失,连名誉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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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数据平台

  设想一下,若建设单位能把完整、详实的竣工材料及时交至档案馆,由档案馆负责规范和整理,并建立专门的管线资料库,那么以后查找起来就会容易很多。在督促建设单位自觉、及时移交管线档案方面,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更加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进一步严格执法。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今年市政府决定由市市政管委牵头,开始实行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工程,以建立实时更新的动态数据平台。但由于工程量大、数据资料统计周期长等原因,距最终完成还需要一段时间。在此之前,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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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法规宣传

  不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明确自己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发生破坏地下管线的事故。要想从源头上把住,就必须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还要真正落实好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工程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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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进行公示

  及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和网络上进行公示也应该成为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单位承接了某项目的建设任务后,可以在报纸或招投标网上发布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牵涉到该路段的产权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管线资料。这一做法兼顾了与各产权单位的协调与配合,信息沟通得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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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线施工要守规矩

  管理部门要确保权责明确,同时兼顾各方配合。无论是市政管线,还是专业管线,在施工时都要严格、规范,管线铺设、开挖和回填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单位与专业部门还应及时协调和沟通,尽量避免管线绕行、位置不准确、埋深不规范等问题,把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RJ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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