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薇薇遭遇商标风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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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 14: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厦门加盟店称不受影响,消费者利益可保障 本报讯 (记者 曾海林)由于侵犯了同为美容企业的沈阳薇薇的商标权,“京都薇薇”的商标已经被终审判决撤销,“京都薇薇”及其全国100多家连锁店不得不面临改头换面的境遇。记者就此采访厦门京都薇薇加盟店,获得的消息是,厦门加盟店的各项业务还没有因此事受到任何影响。
据悉,沈阳薇薇公司认为京都薇薇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先注册的“薇薇”商标构成近似,形成了侵权,开始了长达4年的维权诉讼。今年4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京都薇薇的商标与沈阳薇薇商标构成指定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应予撤销。 记者获知,沈阳和大连的一些加盟商已对京都薇薇公司提出起诉,有些已经胜诉,也有一些已经通过仲裁解决了这事。 京都薇薇厦门加盟店的负责人介绍,厦门有2家京都薇薇加盟店,整个福建地区有7家加盟店。他们听说过打官司一事,但是还没有影响。以前一些客人会问起这事,现在也不再询问。因为都是一些老客户,对厦门加盟店的技术和服务已经非常认可。 这位负责人介绍,厦门店是2002年加盟京都薇薇店的,主要做美体和面部护理。当时有交加盟费。厦门加盟店还可以使用京都薇薇的商号,有效期是15年,消费者利益完全可以得到保障。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