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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利用加油机“短斤缺两”将受到严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9:27 黑龙江日报

  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防止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利益受损。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加油站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工作。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一律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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