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未经国编号码土地证书无效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2: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大量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私自制售土地证书,严重影响土地登记质量和公信力的行为,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重申土地证书的制作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统一负责,凡未经国土资源部编号的土地证书无效。

  国土资源部强调,土地证书的统一制作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内容
包括:制定统一的土地证书式样,监制土地证书,掌握土地证书的印制数量和进度,组织开展土地证书的质量检查。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将土地证书发行服务、编制土地证书统一编号等具体事务委托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负责。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土地证书的征订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购买、使用非国土资源部监制的土地证书。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土地证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私自印刷的土地证书坚决清理;对购买私自印制土地证书的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有违法行为的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张晓松)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