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下月开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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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9:58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婷】昨天,保监会公布了首批获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10家保险公司名单。据了解,保险公司推出交强险的最后准备工作已在进行中,7月将开始销售。 根据国务院今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近日保监会核准了第一批共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这
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条例》规定,只有中资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目前已经开业的21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全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交强险资格申请。保监会经过认真审核,核准了第一批共10家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监会目前正在对另外11家保险公司进行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于近日公布。按照《条例》规定:“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该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在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完成后,对所有获批的公司都将对外公示。 据首批获得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其总公司针对交强险业务的培训工作很快就要开始。 业内人士透露,虽然交强险的条款、费率等关键信息还没有对外披露,但交强险保单已在印制过程中。交强险的条款和费率都是统一的,也就是说,市民购买交强险,无论在具备资格的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都是一样的。因为市场中一直猜测交强险的费率要比现在的商业保险费率高,因而部分市民已经找到保险公司咨询提前续保的有关问题。有些市民现在投保的车险要在7月份到期,就希望舍弃现有保险最后几天的保险责任,赶在6月底续保。 另外,7月交强险推出后,现在保险公司销售的商业车险就将成为交强险的补充。为此,各家保险公司也已对商业车险的条款、费率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新商业车险保单也将在7月推出。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