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艳丽) 有特殊意义的东西邮丢了、贵重物品邮寄途中损坏了……最近一段时间,本报先后接到数位读者反映委托快运公司寄东西时遇到的烦心事。本报选取两件典型案例,希望能给您提个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无保价只赔运费
看看合同是否公平
王女士是长春市某楼梯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应本地一位客户的要求,她紧急从苏州总公司方面往长春调运了一批产品。“这批产品总价值440元,却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无法修复的损坏。”经与运输方“顺风速运”近一周的协商,“顺风速运”长春公司却只同意免去此次140元的运费。
记者随后联系到“顺风速运”公司协调处理此事的客服人员孔女士。她表示,该公司属于全国连锁,仅在深圳地区办理的运输服务才试点提供保价服务,而王女士所在公司苏州方面交寄货物时,只能按照有关承运单据上的明确标注:“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被盗、损坏等,不超货物运费3倍予以赔偿。”一般情况下,损坏件只能免此程运费或免费补寄相同物品,只有“遗失件”才予以最高3倍运费的赔偿。
律师点评:可看托运人在此之前是否明知合同内容,而且如果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托运人可于1年内行使合同“撤销权”,以主张对方返还直接损失。
部件丢失索赔遇阻
物品事前书面要写清
家住松原市的刘先生5月末在河南购买了木炭机,保价2万元钱,加上0.3%的保险费,共付了2161元的费用。然而,6月4日到货时,刘先生却发现一台木炭机价值2000元左右的核心部件丢了。然而,对方表示先帮刘先生寻找,如果实在找不到再协商赔偿问题。昨日记者联系到该快运公司郑州分公司负责人李经理,他表示,如果刘先生交寄物品时没有提供装箱清单,那么公司也很难确定箱子内究竟是否有某个部件,因此,按之前的协议,刘先生必须到郑州来提供相关材料,才能妥善处理问题。
消协点评:长春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在交寄物品前应该将相关货物的部件书面写清楚,并且事先协定一旦遇到纠纷的解决方式,防止快运公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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