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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获准经营“交强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9:03 城市快报

  记者8日获悉,保监会核准了第一批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保监会正在对其余11家保险公司进行“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审核,第二批审核结果也将于近日公布。待资格核准工作全部完成后,保监会将向社会公示。

  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上“交强险”,并在车上贴一个保险标志。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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