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10保险公司获“交强险”经营资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06: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8日获悉,中国保监会依法核准了第一批10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其中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据悉,第二批审核结果也将于近日公布。专家提醒消费者,“交强险”实施后,原有商业三者险保单尚未到期
的,原保单继续有效,期满后再及时续保“交强险”。

  (新华社)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