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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盛城四期房产证交付逾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23:56 东方早报

  大运盛城四期万豪苑再次遇到新麻烦。在交房日期拖延了半年多后,合同约定的产证办理日期又逾期。

  昨天,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处获悉,在大运盛城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开发商除了规定2005年11月30日之前交付房屋之外,还就产证的办理作了承诺,也就是在2006年5月31日之前办妥房地产权利初始登记手续(
大产证),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在大产证办妥后90天内由双方办理小产证。

  王展告诉记者,今年4月20日,他所在的律师所代理的大运盛城业主跟

开发商之间的诉讼提起的时候,还谈不上开发商逾期办理产证的事情。可是到了6月份,开发商既没有交付实物(即房产),也未能兑现其办理产证(权利交付)的承诺。

  不过,王展表示,对于开发商在交房上的两种违约行为,既然都属于逾期交房,性质相同,违约责任自然不能重复计算。就大运盛城的情况而言,从2005年12月1日到2006年5月31日,可以追究逾期交付实物的违约责任;但从2006年6月1日之后至开发商实际办出大产证之日,对于逾期交付实物和办理产证,只能追究一个责任。买房人可在两种违约情形中,选择较高违约赔偿的一种方式进行追究。

  大运盛城四期去年5月28日开盘时,共推出557套房源。开盘后很快售罄。然而,到2005年11月临近交房时,大运盛城四期的业主收到了来自开发商运盛(上海)

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的延期交房通知。通知显示,由于配套设施建设迟缓,大运盛城四期将无法按照要求如期交房。开发商在通知中表示,交房时间将延迟到今年3月。

  2005年9月,大运盛城工地工程停工,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1月,这使得楼盘一度传出“烂尾”传言。此后,开发商和承建公司进行了协商,随后工地重新开工。

  但是,今年3月份,承诺的交房时间到了,大运盛城还是无法交房,交房时间又被推迟到了4月份。随后,再次延迟到5月。交房延迟时间已经超过半年。

  据悉,大运盛城开发商将在6月20日面临一场来自四期业主的集体诉讼。除了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的原因以外,业主还不满于开发商当初拟订合同时每天万分之零点五的延期交房违约金。

  对于该楼盘一而再的风波,开发商协和集团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一直努力在解决。因为对于他们而言,无论是推迟交房也好,产证逾期也好,都是他们也不愿意看到的。他表示,即使是诉讼前,由于延迟交房,开发商每个月已经要损失100多万元的违约金。

早报记者 梁文汇 罗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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