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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一律不得“缺斤短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11:45 城市快报

  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防止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利益受损。

  通知要求,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一律不得使用。要加大对相关计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借油品涨价之机,利用加油机进行各种形式的计量作弊克扣消费者油量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
门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租车计价器计量检定工作的管理,不得擅自缩短检定周期;要严格执行当地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量检定收费标准,不得自定标准乱收费,不得违规收取其他费用。各地要设立并公开相应的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和处理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关于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方面的计量投诉。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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