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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松绑保险业务外汇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11:43 城市快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险业务外汇管理部分规定作了调整,如允许保险机构进行外币间的兑换,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办理境外再保险分出业务的购汇限制等。《通知》中明确,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进行外币与外币间的兑换,调整其外汇资金币种。

  《通知》还将保险经营机构以外汇收取保费的原规定,调整为“可以选择以人民币或外汇收取保费,但不得收取外币现钞”。另外,《通知》还取消了境内保险公司办理境外再保险分出业务的购汇限制。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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