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红梅北京报道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出台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可以探索实行货币化改革。
《意见》规定,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标准,应根据企业实际和职位特点,参照国内外同类企业的做法,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统筹考虑,合理确定,不得高于货币化改革前的费用
支出,不得变相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总体薪酬水平。对已实行货币化发放的职务消费项目,货币化补贴应纳入企业负责人货币性收入管理,企业负责人不得在货币化发放标准之外,以报销等方式在企业列支。
《意见》还规定,央企对实行实报实销或年度限额报销的职务消费项目,不得同时给予货币性补贴,并要求严格控制职务消费水平。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内进行调控,避免职务消费预算的过快增长。
《意见》对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机制的逐步增强,社会各界对规范职务消费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但目前央企现状是,多数企业没有制订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多数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少数企业还存在着负责人职务消费项目杂乱、支出随意、管理失控的问题。
此次《意见》要求各央企要对本企业负责人现有的职务消费进行认真清理,研究、制订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其内容应包括各类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享有该类职务消费的人员范围及费用标准额度、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违规处罚及其他要求等。企业应同时制订企业内部有关人员及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或管理办法,对其所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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