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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农家店至少40平方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10:45 城市快报

  昨日记者从市商业部门获悉,目前本市正在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将按商务部出台新修订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执行,该《规范》对农家店将有新的要求:今后村级农家店要求店铺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6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40%以上;乡级农家店要求店铺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15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50%以上。

  记者郭月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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