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息贷款 助力出口产品技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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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0:58 西部商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祁瑞龙 为您报道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和研究开发资助项目工作的通知》,我省已正式启动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和研究开发资助项目的组织工作,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了解到的。 据悉,企业的申报材料将于7月1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科技贸易处。
据介绍,此次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实施项目的产品被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4年度)》;二是技改项目在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并且通过立项部门及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而研发项目要具备中试水平,预计1至2年内可形成批量化生产,达到验收要求的;三是符合《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部、财政部令2002年第26号)和《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计财发2002527号)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实施周期过长或者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低水平重复和一般加工工业的项目,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