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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公司内控指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0:14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昨日,上证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发生重大的内部控制风险时,还应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该《指引》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内部控制是指上市公司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
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我国上市公司近来频繁出现内部失控的现象,特别表现在对控股子公司的失控和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失控,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

  根据《指引》,上证所将主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来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首先,《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并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该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其负责人的任免可由董事会决定。其次,《指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做出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发生重大的内部控制风险时,还应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最后,根据《意见》的规定,《指引》要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并要求外部

审计进行核实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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