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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必须规范内部控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9:1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上证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为上市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供指引,从7月1日起实施。该《指引》以推动和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为目的,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信息披露监管来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并指定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其次,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发生重大的内部控制风险时,还应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最后,与年报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并要求外部审计进行核实评价。因此,上市公司应从2006年年报起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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