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改革时间表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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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7:55 经济参考报 | |||||||||
年内有望完成立法程序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6月3日表示,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时间表已经锁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公布了2006年立法计划,8月份开始审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年内有望完成立法程序。
王建凡在当日举行的“2006年度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还透露,在增值税转型改革推进上,下一步将从东北的试点扩大到中部地区试点。增值税是一个统一概念,局部地区试点时间过长,会对税制和整个经济发展有害,所以全国全面铺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时间不会太遥远。 两税合一成企业所得税改革重点内容 王建凡说,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有四方面的重大内容。 第一, 实行法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在国外是很普遍的,但是1994年税制改革,尤其内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独立核算企业界定纳税人的,新的所得税将来要走向法人所得税。 第二, 国民企业和非国民企业概念。主要针对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外国企业,怎么界定他在中国的纳税义务。 第三, 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管税率水平选择有多高,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同一个税率。 第四, 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今后税收优惠将更多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过去的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王建凡说,由于1994年税制改革中,我国外资企业的税法是一步到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里面很多规定,将来在新的所得税法里面会得到延用。 通过改革,流转税和所得税占我国整个税收份额的比重将有合理的调整,那就是流转税适当下降,所得税适当上升,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建议将增值税转型与所得税改革捆绑进行 与王建凡不谋而合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在此次论坛上也将增值税转型改革和企业所得税改革称为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其中,企业所得税改革更是税制改革的“牛鼻子”。 高培勇说,在中国现行税制结构当中,一直是双主体的税制结构。这两类税如果不含进口环节增值税,要占到整个税收收入的52.5%。如果把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入其中,这两类税占到整个税收收入的66%。这两个税种的改革进退,实际上能够决定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程。 论坛上,高培勇说目前有一种“比较巧妙、贴近中国现实的改革思维”,就是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改革捆绑在一起,一并推出。高培勇说,增值税的转型,通俗地讲就是增值税税基的缩减,是给企业减负的改革。如果能够把增值税的减负效应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当中对于外资企业有可能带来的增负效应两者捆绑在一起,增减效应互抵,企业增值税改革的阻力是有可能大大弱化的。 但是,高培勇也认为,目前中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境界,也就是说正在等与不等企业所得税改革之间作艰难的抉择。 目前的增值税转型改革面临两个抉择:一是不等企业所得税改革,单兵突进。但是,如果失掉了利用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可能带来的平衡税负增减效应这样一个很好的机遇,今后的两法合并启动的难度将会更大,甚至因此可能无限制的拖延下去。另外一个选择,等待着企业所得税改革启动一块出世。从目前企业所得税改革进程来看,最快要到2008年1月1日,那就意味着增值税的转型试点到了今年的6月30号之后还要再继续试点一年半时间,这可能是中国1978年改革以来所进行的试点时间最长的一个改革。 推进两项改革 打消两个顾虑 除了磕磕碰碰的利益碰撞外,还有很多疑虑一直跟随着这两项改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两个疑虑: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会不会对现在的投资过热现象或者以后将可能出现的投资过热产生一定的推动效应;二是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对外资的吸引力会不会有所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在此次论坛上表示,这也是政策制定者考虑的两个重点问题。 杨元伟分析说,增值税转型改革并不必然导致投资过热。首先2003年以来我国部分行业部分地区出现过度投资有多方面原因,有自发性投资意向,也有很多是地方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原因,非市场因素更明显,因此,只要能对非市场因素进行有效的控管,投资规模和增长是可以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的;其次,实施增值税转型后,扩大到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而不是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机器设备投资额只占很小部分,近几年投资增长过热的房地产业还不在增值税范围内;第三从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情况看,2004年下半年以来,整个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但是实施增值税改革的八个行业并没有显示出投资过热迹象;从这些方面上说,实施增值税转型,不止不会导致投资过热,对抑制政府主导下的投资过热也会产生积极效果。 在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后对外资的吸引力会否下降上,杨元伟认为,主要吸引力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因素:一个市场潜力,二是政局稳定情况,第三劳动力成本,第四土地附加资源价值,第五是优惠政策。这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过程中,保持了与周边国家相对较低的税率水平,同样可以使税制在优惠政策调整情况下依然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同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给予适当的过渡期照顾,照顾到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既得利益,最后应当能够实现平稳过渡。 本报记者:王迎晖 徐培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