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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内控指引”下月起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0:23 东方早报

  为加强上市公司内控建设,上证所今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今后,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的同时须披露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并要求外部审计进行核实评价。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频繁出现内部失控的现象,特别表现在对控股子公司失控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失控方面,其内部控制风险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2005年11月2日颁布的《国
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披露相关信息”。2005年3月,上证所发布了《指引(征求意见稿)》。在综合各界意见基础上,《指引》正式推出。

  上证所表示,《指引》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上市公司应从2006年年度报告起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

  业内人士指出,《指引》的推出意味着中国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2000年10月,上证所率先推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指引》。此后,中国的公司治理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中国证监会相继出台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早报记者 陈其珏 赵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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