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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将可用于购房首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 11:55 经济参考报

  本报上海电 在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将不止于冲还购房贷款,将来还可以用来支付买房首付款。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在此间表示,上海正在研究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

  万曾炜在“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上海研究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作首付款,是支持自住型购房消费。

  据介绍,为提高公积金的保障力度,上海还将研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浮动机制,保持其与房价水平相适应的、与市民购房所需资金总量相匹配的动态平衡关系,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提高缴存比例。

  此外,上海还将借鉴国外倒按揭的有关做法,试点“以房养老”。


 记者:徐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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