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布股改文件 工大首创首家取消股改动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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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 11:5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工大首创(600857)昨日公告称,因未能取得国资部门的审批同意,该公司决定取消本次股改动议。据此,工大首创成为首家取消股改动议的上市公司。 根据公告,工大首创非流通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公司、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提出了股改动议,经公司与上交所商定,公司股票于5月29日起停牌。
由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哈工大八达集团、首创科技未能及时取得国资部门审批同意的备案表,致使公司无法在6月2日前发布关于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未能披露股改相关文件。因而公司决定取消股改动议,公司股票自下一交易日复牌。 据《证券时报》报道,根据上交所有关股改公司的新规定,进入股改停牌程序的沪市上市公司,如未能在股改说明书预约最后披露日前发布相关文件,将被取消当次股改动议,并于下一交易日起复牌交易。工大首创因未能及时发布相关股改文件,成为首家取消股改动议的上市公司。 此外,南宁百货(600712)也于昨日公告称,因股改方案未能最终确定,公司无法在6月2日前披露股改的相关文件,公司股票将于6月5日复牌。 (周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