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笔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上海市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暂行规定》(草案)已经编制完成,目前已交有关部门审批,今后,废旧家电的处置将区别对待。
据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统计,本市每年将产生10万吨以上电子垃圾,各种电子电器废弃物达816.74万台。《规定》明确要求废电子电子电器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在符合环保、安全的条件下拆解,有毒有害的物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
使用烘烤、酸洗、露天焚烧、随意掩埋等落后方式拆解处理废电子电器。
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常务副会长俞金标告诉笔者,废电子电器是指丧失使用功能或在经济合理条件下经过维修仍达不到安全标准和相关性能标准,不能使用的产品;而旧电子电器则是指经过测试达到安全标准和相关性能标准,可以继续使用的产品。两者性质的不同,今后将导致它们被回收后“命运”的各不相同。
据介绍,本市将建立专门的测试中心,对回收的废旧电子电器进行分类测试。经鉴别,如果是没有损坏的旧货,维修整理后,安全标准、产品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并具有一定的保修和保险日期的产品,可以贴上“旧电子电器再利用标识”进入二手市场销售。如果鉴别下来是报废家电,则通过收集点交给符合环保要求的电子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徐运 实习生 沙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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