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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征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 09:55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福州6月2日电 为了缓解持续高涨的油价给出租车司机带来的压力,福州市决定从6月1日开始征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福州的吴先生1日一大早乘坐出租车从华林路到五四北路,他发现出租车前方玻璃上加贴了一张“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标签。标签上注明,从6月1日开始,福州市开始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每车次向乘客征收1元。“这还是能够接受的,毕竟现在的油价这么高,
那些拥有私家车的人对此也都深有体会,况且每次加收1元也并不是很多。”吴先生说。


 记者: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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