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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今起执行新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3:55 沈阳今报

  

二手房交易今起执行新政
王涛摄今报讯(首席记者刘洋实习生陈浩)今天起,沈阳市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将按新政策执行,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的,销售时按其取得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17点下发通知

  昨天16点50分,刚刚接到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明传电报的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流转税处
开始起草“通知”,并向各区分局下发。

  “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昨天,沈阳市地方税务局流转税处人士表示,今天开始,沈阳市

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收严格按照上述政策执行。按产权证时间计算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

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新政执行后,以售价40万元、购买3年后转让的二手普通住房为例,将多支付22200元的营业税及各项附加;以售价40万元、买入价30万元、购买3年后转让的二手非普通住房为例,将多支付16650元的营业税及各种附加。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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